①生育津貼幸福「333」
符合父或母一方設籍高雄市滿1年的新生兒
原本生育津貼由第一胎每名可領2萬元、第二胎每名2萬元、第三胎(含以上)每名3萬元
今年4月起第一胎、第二胎每名各加碼1萬元,分別調升為3萬元,第三胎(含以上)則每名3萬元
②坐月子到宅服務(與生育津貼二擇一)
第一胎3萬、第二胎4萬、第三胎(含以上)6萬的坐月子到宅服務
低收、中低收入戶可併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
③孕婦產檢交通補助
高雄市籍孕婦
在本市50家產檢醫療院所皆能領取28趟次計程車資5,040元的交通乘車券
④準公托育補助
送準公共保母:中央每月補助8,500元,自今年2月高雄再加補助1,600元,共補助1萬100元
送準公共托嬰中心:中央每月補助8,500元,自112年8月高雄再加補助2,500元,共補助1萬1,000元
小叮嚀
父或母一方設籍高雄市滿1年的新生兒在出生以後6個月內,至本市各戶政事務所都可以跨區受理戶籍登記及申請生育津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