◈自114年12月1日起,內政部再度擴大戶政線上服務範圍,新增開放「冠配偶姓登記」及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」2項戶籍登記。
◈自114年9月8日起,經我國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,以被收養人為申請人,且在國內設有戶籍,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,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~免奔波😊
🌐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」➔https://www.ris.gov.tw/app/portal/8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