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使「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」選舉人及投票權人名冊編造作業順利完成,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(含辦公室)於本(111)年11月5日、6日(星期六、日) 及11月26日投票日(星期六),暫停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服務(含預約結婚登記)。
二、欲指定111年11月5日或6日為結婚登記日者,可在結婚登記前3個辦公日內,即111年11月2-4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為111年11月5日或6日。
三、欲指定111年11月26日為結婚登記日者,可在結婚登記前3個辦公日內,即111年11月23-25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為111年11月26日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