💖𝟏𝟏𝟒年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受理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」服務
✨提供預約時間:
✅例假日之每週六下午、週日全日
✅元旦當日、國慶日當日
❣️服務對象:
✅一方或雙方設籍本市者
✅非本市市民同時辦理結婚及遷入登記者
❌不提供預約時段:
❗國定假日(農曆春節、228紀念日、清明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)及其連假
❗與元旦、國慶日相連之連假
❗母親節、父親節(若逢星期六、星期日)、選務造冊日及投票日、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
📍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,並指定該結婚登記日為生效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