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戶政宣導

    有關出生登記,自106年7月3日起得向戶籍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6-07-13 14:05

    公告事項:新增出生登記,自106年7月3日起得向戶籍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 (內政部106年6月14日台內戶字第1061202276號公告)。
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