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個人對同一位(組)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,不能超過10萬元;對不同位
(組)候選人捐贈,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。
★營利事業對同一位(組)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,不能超過100萬元;對不
同位(組)候選人捐贈,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。
★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,不能捐贈政治獻金。
內政部及民政司網站影音連結網址:
https://www.moi.gov.tw/chi/chi_movie/video_list.aspx
https://www.moi.gov.tw/dca/03download_001.aspx?sn=02&page=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