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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內政部移民署「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 助(勵)學金計畫」1份,請惠予宣傳並鼓勵符合計畫條件 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1-11-03 14:08

   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,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,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,增加社會競爭力,特研訂旨揭計畫。

    (一)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:
    1、報名期間:自112年2月20日(星期一)至112年3月20日(星期一)完成系統報名作業,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,連同應檢附文件,於112年3月27日(星期一)前寄至移民署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  2、獲獎名單公告:預計112年5月底。

    (三)核發獎項及金額:
    1、核發獎項: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總統教育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(助)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。
    2、核發金額:視申請獎項核予2,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(勵)學金。
    三、請推薦及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,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(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)至移民署(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,移民事務組王郁婷科員)彙辦,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,將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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