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制育兒津貼、托育補助自110年8月起有3項重要變革
分兩階段(110年及111年)逐步提高補助額度。
新增第2名及第3名以上子女之補助金額再加碼。
擴大發放對象:正在領取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或「其他弱勢生活補助」的家庭,也可同時請領津貼補助。
申辦單位:(自己帶)請洽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。
申辦單位:(送托者)請洽托嬰中心或居家服務托育中心。